Sunday, December 14, 2008

再益致马国首相公开信 吁废内安法令

原文:http://www.epochtimes.com/gb/8/10/3/n2284153.htm

因不满马来西亚政府日前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进行逮捕行动而辞去首相署部长一职的再益依布拉欣。

再益致马国首相公开信 吁废内安法令 该法案是为处理共产主义威胁而非消除异议


【大纪元10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杨晓慧综合报导)因不满马来西亚政府日前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进行逮捕行动而辞去首相署部长一职的再益依布拉欣,于9月30日发表一封至首相阿都拉的公开信,并表明马国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曾明确指出,制订该法案是要处理共产主义的威胁,而不是被用来消除异议,同时敦促目前仍是首相的阿都拉,能一劳永逸的废除《内安法令》,凭此举在马来西亚历史留下青史。

《内安法令》只对付共产主义威胁

再益在他的公开信中提到早期政府在1960年制订《内安法令》,是抱以非常谨慎的态度。马国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曾明确指出,制订该法案是要处理共产主义的威胁。他引述东姑阿都拉曼当时说过的话“我和我的内阁同僚们向庄严的国会及国家承诺,《内部安全法令》赋予政府的巨大权力绝不会被用来扼杀合法的反对派和消除合法的异议”

他指出,马国第三任首相胡先翁也曾重申这一立场,指制订《内安法令》的目的不是为了用来镇压合法的政治反对派及民主活动。

他表示,三个星期前所发生的事件,促使他反思政府援引《内安法令》的方式。这反思不幸让他有此结论,就是政府不止一次的令这个国家的人民失望,一再违背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所作的庄严承诺。这是因为政府及有关法令错误的赋予内政部长,让他凭个人认为适当的任何理由来扣留任何人。这种主观的审核权已经被滥用来谋取某些政治利益。

历史是伟大的教师,在这次的事件上更是意味深长。人们即使草率的检验使用《内安法令》的方式,几乎从一开始就会发现,如今其原本用意已成为政治牺牲品。

多个滥用《内安法令》例子

再益在信中列举多项以往政府援引内安法令来打压异议份子的事故,其中他表示遗憾的是东姑阿都拉曼也背弃了自己的诺言。在他领导下的政府于1965年开创了一个先例,扣留了布哈努丁希尔米(Burhanuddin Helmi),他是一名地位崇高的马来知识份子、一名曾任回教党领导人的民族主义者。他被关押至1969年逝世为止。

再益表示,布哈努丁希尔米只是个政治反对派,但他竟被联想成涉及武装叛乱或共产主义活动。这场扣留是种畸变,允许政治践踏法治的令人遗憾的时刻。

他也列举发生于1987年茅草行动的可怕影响,其幽灵仍然困扰着政府和人民。当时共有超过一百人因威胁国家安全的说法而被扣留,而直到今日还有许多疑问未得到解答。政府从来没有清楚的向马国人民说明为何他们会被扣留,为何他们从没有被控上法院?那些被扣留者包括现今还活跃于国会的资深在野党国会议员。当时唯一肯定的是,巫统面临领导危机的时刻。巧合的是,最近一连串动用《内安法令》的逮捕行动,也是碰上巫统再次浮现领导危机时刻。

再益也列举了最近扣留陈云清、郭素沁及拉惹柏特拉的理由也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扣留扣留陈云清是为了保护其安全的解说是可笑的。郭素沁则被指挑起宗教情绪是毫无根据的,她获释后说明了这点。

至于著名的政府批评者拉惹柏特拉,再益认为,其尖锐的言辞不足以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如果政府认为他的作品侮辱回教、回教徒或先知,那就应以《刑事法典》提控他,而不是以《内安法令》扣留他。

再益在信中直言,他所提及的例子强烈显示政府是不民主的。从过去的25多年来,政府任意逮捕政敌、公民社会及消费者权益工作者、作家、商人、学生及新闻工作者,而他们的罪名,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就是批评政府。他实在不理解为何这些人被视为国家安全的威胁。其事实是,政府已强硬的使用《内安法令》来打压合法异议。

国人已有智慧分辨真正威胁

再益表示他相信这个国家的人民已经成熟和拥有足够的智慧来分辨何者是“真正”威胁国家,而何者只是威胁某者的政治利益。其实马国人民已经知道,《内安法令》经被用来对付政治反对派,尤其是当领导层面对执政党内部或外来的挑战之际。

人民要求国家恢复为法制社会

再益在信中提醒首相说,这一届的全国大选结果清楚表明,人民要求国家能够恢复成为一个法治社会,因此他才被委任为负责法律事务和司法改革的部长。

在其担任部长半年期间,他曾试图推动改革,其中优先推动恢复宪法在1988年修改前,所具有的司法审核权。另外,他还设法采取步骤,协助司法机关重拾它曾享誉的独立性与权能。不幸的是,一些人把这些努力看作是不受欢迎的,因为独立的司法机关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会缺乏“影响力”。

无论如何,让每个人享有独立司法及公平审讯的机会是没有错的。这是符合普世的人权准则, 也符合联邦宗教的教义。未经制衡而能任意扣留人的权力,是极之压迫的。他举例道,即使在一个永远处于战争的以色列国家,扣留权也不会只掌握在一个人手中,而拘留令也必须得到法官认可。

他也提醒道,对于一个正努力在全球舞台上寻找自己位置的社会,继续使用《内安法令》并不是好现象,而且对于国家永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民主,也不是个好兆头。

再益最后敦促目前仍是首相的阿都拉,能一劳永逸的废除《内安法令》,凭此举在马来西亚历史留下青史。

新闻背景

再益依布拉欣(Zaid Ibrahim)是在今年3月8日大选后出任首相署部长,负责掌管法律事务。他是因不满政府在9月12日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扣留三人,而在逮捕事件发生三天后(15日)于下午二时致函向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请辞。

他于辞职的前一天(14日)在吉兰丹州首府哥打巴鲁召开记者会时曾表示,《内安法令》应该用来对付特殊分子,如恐怖份子、共产党人士,因此他反对警方援引《内安法令》扣留新闻从业员、从政者及部落客。(http://www.dajiyuan.com)
美东时间: 2008-10-02 19:47:58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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